区机关各部委办局,辖区各街道办事处,区属各相关企事业单位,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社会团体等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队伍建设,有效保护和传承城中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及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和管理有关规定,我局于今年1月16日开始启动“2023年城中区第五批城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推荐认定”工作。经传承人申报、项目保护单位初审推荐、文化主管部门审核、召开非遗传承人认定评审会、公示等程序,确定了第五批城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共1名)现予以公布。

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掌握并承载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技艺,辖区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项目保护单位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等有关规定,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鼓励和支持城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展授徒传艺或教育培训活动,督促城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履行相关法律职责,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做好城中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发展工作,为继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