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请各单位于3月20日下午17:00前将由相关单位审核、签字和盖章的校内申请表(详见附件)和邀请函复印件送至国际合作处。经学校资格审查及材料审核后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进行申报培训,具体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
此项目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2023年优秀专家出国培训”项目不得兼报。申报人员除需满足留学基金委的选派条件外,还需符合我校公派教师的选派要求。申请教师需在校工作3年以上(博士毕业留校任教按照新入校人员聘用协议要求,有出国(境)研修任务的除外),且符合《燕山大学教职工在校服务期的有关规定》和《燕山大学教职工出国(境)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
如您有何疑问,请联系国际合作处。
附件1:燕山大学公派出国人员校内申请表(教师用表)
附件2:燕山大学公派出国人员校内申请表(研究生用表)
附件3:燕山大学公派出国人员校内申请表(本科生用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