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盲人医疗按摩管理办法》和2014年《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全国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委员会公告(第5号)》有关规定,以及全国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委员会第六次工作会议精神,为切实做好2014年全国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海口、三亚考生持相关材料到所在地残联报名,填写《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报名申请表》。
2.其他市县的考生持相关材料到省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盲考办”)现场报名,填写《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报名申请表》。
2014年7月18日至2014年7月24日。由省盲考办完成报名复核通过人员的公示工作。
(一)取得国家承认的正规院校颁发的医疗按摩中等专业(或与推拿按摩相关医学中等专业)及以上学历的。
(二)没有相应学历,但2009年9月1日前在医疗机构中连续从事盲人医疗按摩活动2年以上不满15年的。
(三)申请参加计算机化考试试点的报考人员,除具备基本报考条件外,还必须是全盲(视力残疾等级是一、二级)又不会盲文的盲人,且能够使用计算机完成考试。
(三)医疗按摩专业或与推拿按摩相关医学专业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无学历报考人员还需要提供从业医疗机构出具的连续从事盲人医疗按摩活动2年以上的证明以及从业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的复印件。
(五)4张本人近期小2寸(尺寸为3.3×4.8cm)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及照片电子版。
《全国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大纲》所涉及的科目。
考试分两个单元:综合笔试和实践技能考试。
综合笔试试卷有现行盲文(老盲文)版、双拼盲文(新盲文)版、汉文大字(汉字)版和计算机电子试卷(试点)四种类型,由全国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制作。
综合笔试由中国残联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评阅,并由中国残联全国考试委员会确定合格标准;实践技能考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综合笔试和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均合格的为考试合格。考试合格者取得由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制的《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合格证书》。
2014年9月20日上午9︰00—11︰30。
2014年9月20日下午14︰30—18︰30;
2014年9月2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30。
参加计算机化考试试点的考生数量限定为1至2人。
申请参加计算机化考试试点的报考人员应具有一定的计算机应用水平,能够使用计算机上网,能够较为熟练地打字,并会使用读屏软件。
(三)确定为参加计算机化考试试点的考生,必须考前到北京参加考前培训,确保首次计算机化考试试点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