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从事会计工作,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会计专业技术 初级资格考试 合格者,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财政部用印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从获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中择优聘任。

初级资格考试分两个半天进行,《初级会计实务》2小时,《经济法基础》1.5小时。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一般安排在考试年度上一年的11月份开始。

考试时间: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考试年度的秋季。(以当年公布的报名时间、考试时间为准)

成绩管理: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