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3号)精神,在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疫常态化的形式下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结合我校的办学定位和人才选拔的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对202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办法公告如下:
一、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我校艺术类招生执行生源省份有省级统考(联考)的用统考(联考)成绩,在省级统考(联考)未涵盖的省份组织校考。根据这一指导思想,我校决定在山东、广东、江苏、江西、河北、新疆、吉林、内蒙古、陕西、黑龙江、安徽等十一个省(自治区)的相关专业举行校考,如有新增省份,请关注我校官方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
二、考试方式:“全程监控、现场录制、提交视频、考评分离”的线上考试形式。
四、本公告公布后,如遇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政策调整,或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我校将及时调整相关考试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