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国民具有原住民身份,年满十八岁,得应本考试五等考试,并得依附表一、二、三、四之规定,应本考试各等别考试。
自中华民国一百十年一月一日起,报名本考试应取得原住民族委员会核发之原住民族语言能力认证初级以上合格证书;自中华民国一百十三年一月一日起,报名本考试一、二、三等考试应取得原住民族委员会核发之原住民族语言能力认证中级以上合格证书。
图表附件:
附表一 公务人员特种考试原住民族考试一等考试应考资格表.PDF
附表二 公务人员特种考试原住民族考试二等考试应考资格表.PDF
附表三 公务人员特种考试原住民族考试三等考试应考资格表.PDF
附表四 公务人员特种考试原住民族考试四等考试应考资格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