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鲁招委〔2011〕22号文件,关于《山东省2012年春季高考工作实施意见通知》,确定山东省自2012年起,建立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制度。是贯彻落实《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2011-2020年)》精神,稳步推进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打破目前普通高校单一的考试招生模式,建立以国家统一考试为主、多元评价方式和多样化录取模式的有益探索;通过春季高考考试内容和录取形式改革,对于构建中职和高职相互衔接、协调发展的职业教育体系,促进各类职业教育的全面发展,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一、春季高考代替了往年的对口高职考试允许普通高中生参加,采取正规的国家统一考试形式,其中,命题、考试、评卷、统分、录取等工作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安排。
1、本科院校招生计划的增加使得中职生通过参加春季高考念本科的机会增加;
2、普通高中学生多了一次高考的机会;
3、春季高考与夏季高考可以相互兼报。
技能部分的考试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确定的主考院校分别组织实施,31所院校分别承担了20个专业类别的技能考试工作,时间安排在3月11日至30日进行,各类别具体考试时间由主考院校确定。“技能”科目考试将增加技术技能含量,分值为230分,按考生实际得分与“知识”部分各科实际得分一并计入考生总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