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大专招生专业:

社会工作、社区管理与服务、现代殡葬技术与管理、民政管理、婚庆服务与管理、公共事务管理(城市管理与监察)、物业管理、老年服务与管理、康复治疗技术、康复工程技术、护理、社会体育、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智能控制技术、通信技术、微电子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安全技术与管理、数字媒体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软件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大数据技术与应用、会计、财务管理、金融管理、物流管理、市场营销、商务管理、国际贸易实务、连锁经营管理、报关与国际货运、商务英语、文秘、文化市场经营管理、摄影摄像技术、服装设计与工艺、人物形象设计、园林技术、旅游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酒店管理、空中乘务。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是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国家民政部与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建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国家优质专科高职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创建全国文明校园先进学校、重庆市首批市级示范性高职院校、教育部职业院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试点院校、重庆市优质高职院校建设单位。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大专助学政策:

国家奖学金是由中央政府为了激励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而设立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中央政府与重庆市政府为了激励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00元。

国家助学金是中央政府与重庆市政府共同设立,用于资助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我市资助标准分为三档:一等每生每年4000.00元;二等每生每年3000.00元;三等每生每年2000.00元。

国家助学贷款是金融机构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政策指导下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个人信用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由财政贴息,财政与学校共同负担风险补偿金,学生离校后按规定期限还款并承担借款利息。学生每学年最高贷款金额为6000.00元。具体办法见《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