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调动社会各界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的积极性,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促进富裕和谐秀美江西建设,省政府决定2012年举办江西省第四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赛程安排 江西省第四届全民健身运动会于2012年3月至11月分两个阶段进行。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各行业系统,厂矿企事业单位,集团公司,各单项协会,普通高等院校。

《江西省第四届全民健身运动会实施方案》由省体育局另行通知。请各地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切实做好运动会各项工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共青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及驻市有关单位:

市体育局制定的《九江市参加全省第二届全民健身运动会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中发[2002]8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体育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中的重要作用,检阅我市贯彻《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的丰项成果,以县(市、区)为重点,带动社会各界掀起新的全民健身热潮,增强全民身体素质,开创群体工作新局面。

2003年5月——10月,两个阶段举行。

第一阶段:5月-10月,分别由各县(市、区),各体育协会自行组织。

第二阶段:九江市代表团于10月24-29日,在南昌市参加决赛。

三、年龄分组与竞赛项目:

1、老年组:60岁以上(1943年1月1日前出生)

2、中年组:35-59岁(1968年1月1日-1944年12月31日后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