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江苏省淮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我公司已于2015年12月17日由“淮安市建筑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正式更名为“淮安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现就更名后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NpL淮安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自2016年1月8日起,公司正式启用新名称公章,原名称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自2016年1月8日起停止使用。我公司所有对内对外文件、资料、开具发票等全部使用“淮安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名称。NpL淮安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三、名称变更不影响我公司原有的各项权利及承担的各项义务。原淮安市建筑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的资产和债权债务以及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书,均由淮安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依法承继和延续。NpL淮安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