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经会员大会选出最多26名或不少于17名家长委员及委任非家长委员2名,主要负责制订及策划家长会之工作方针、政策、财政预算及监察会务。
2. 负责中心的人力管理资源分配。
3. 全港会员分成十区,由家长组成核心工作小组,定期举行会议,策划区内活动以维系区内会员,并关注区内服务及建立区内网络。
4. 关注自闭症人士服务、政策,并透过家长聚会,凝聚力量、互相勉励、交流心得,并提供相关自闭症的资讯。
5. 就教育及复康政策向当局或相关团体表达意见,监察复康服务的质素,综合性地跟进与残疾人士相关的倡导工作。
6. 统筹出版刊物、宣传单张及对外发放资料的编辑工作。
7. 透过社工专业及受训练的家长义工,支援早期发现有残疾子女的家庭。
8. 策划筹款项目及与其他商营机构合办筹款活动,以筹募经费支援弱能人士家庭。
11. 为有肢体残疾子女家庭提供支援、活动及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