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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在中学教育中所采用的一种荣誉激励的授予称号。旨在使示范性普通高中能成为高中建设中的对照和比超目标。从而能最终达到提高全区中学教育水平的目标。
由中学申请,市教育行政部门与自治区教育厅进行审核后,由自治区组成评估团,对比《广西壮族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验收评估标准》进行等级评估。通过后授予。每三年进行一次复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如未能在期限内整改,则去除“示范性普通高中”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