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展示高邮女职工时代风采和卓越贡献,激发全市女职工为转型发展、融合发展、特色发展,奋力创造高邮在沿河地区率先崛起新业绩建功立业的热情,市总工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评选推荐“高邮市五一巾帼标兵岗”、“高邮市五一巾帼标兵”工作,在2014年“三八”节期间,对“争创五一巾帼标兵岗、争当五一巾帼标兵”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现就做好推荐申报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高邮市五一巾帼标兵岗:具有积极向上的团队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风貌积极参与改革、推动发展,爱岗敬业、争创一流,在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女职工班组(科室),女职工比例不少于60%,主要负责人为女性。
(二)高邮市五一巾帼标兵:政治坚定、道德高尚,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勇于创新、开拓进取,在本职岗位作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女职工。
(一)评选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群众认可原则,面向基层和一线女职工。
(二)“高邮市五一巾帼标兵岗”、“高邮市五一巾帼标兵”候选者由所在单位职工民主推荐,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初评,并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由所属系统(产业)、乡镇(园区)工会、直属基层工会审核后上报市总工会。
认真填写“高邮市五一巾帼标兵岗”、“高邮市五一巾帼标兵”登记表;主要事迹栏须重点突出,简明扼要,文字精练,并附1500字以内事迹材料。所有表格须统一用A4纸打印,并逐级加盖公章,于2014年2月18日前报市总维保部,过期作自动放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