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资讯业界,Apple的英文文案一直具有一种独特的风格:用简洁、明了、却又具有多重意味的语句来描述产品,不仅将原本平淡无奇的功能写得生动有趣、甚至将“缺点”变成令人会心一笑的特色,也成为许多其他厂商仿效的对象。不过其他人多半只学到了皮毛,而没有抓到精髓所在。

Apple文案的味道非常独特,甚至独特到光看它的行文方式,即使句子里没有提到公司或产品名称,大家都可能猜得到出自Apple之手,而这一点也是许多其他厂商模仿的对象。

然而,一方面这些模仿者多半没有抓到Apple风格的精髓、另一方面产品也不够强或不够独特,所以很少有人能达到同样的标准。

我自己过去长年为Apple撰写和翻译文案,之后也写过不少对于Apple产品文案和中文版本的评论,原本也该自己整理一篇像这样的文章;不过这篇原文整理得实在相当不错,所以在这边就借用引文的条列和范例,但用我自己的看法来解释(未翻译内文)。

上面这个例子,就是一个非常典型的Apple风格范例:用一个原本平淡无奇的句子,透过标点、重组、或是非常细微的改动,变换出双关、甚至完全不同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