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改革发展稳定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工作安排,省办公厅下发的关于有序推进企业项目复产复工的通知。

(一)加强返岗人员疫情排查。为了复工复产创造良好用工环境。各领导小组提前排查每一名员工的来源地和14天内活动轨迹,在体温检测正常、无密切接触史的情况下,方可上岗,严禁“带病上岗”。省外返岗人员落实14天的隔离医学观察措施。要每天对职工进行体温监测,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及时处置。

(二)强化工作场所疫情防控。公司为员工提前准备好了红外线体温检测仪、消毒液、口罩等防控物资,落实隔离场所,保障房屋通风,定时对厂区、宿舍、食堂、车辆等进行消毒和卫生保洁。合理安排工作岗位,保持人员工作距离,减少人员聚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