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联系科技工作者和市政协科协界委员,广泛开展联络、联谊和激励活动;

2.负责科协兼职副主席、常委、委员的变更、增补、联系、服务工作;

3.负责指导县(区)科协、基层科协的组织建设工作;

4.协助党组做好机关和直属单位中层领导班子建设工作,负责中层领导干部的聘任、考核、奖惩、调配、退休等实施工作;

5.规划、组织、协调科协系统专兼职干部的进修、培训工作;

6.承担科协党组的日常工作;

7.负责科协机关及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8.负责市科协直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资格申报、评审工作;

9.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工作人员的人事、档案工作;

10.负责宣传思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