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面负责本局的文秘工作,规范印章的使用管理,组织人员完成本局的文件、工作计划、报告、总结等公文的草拟、撰写和印制工作。
2.负责本局的劳动工资、人事、档案管理,做好来信、来访接待工作。
3.负责机关驾驶员、车辆调配、油料核发及内外勤事务,做好本局各种会议的筹备、职工学习、环境卫生的安排工作。
4.负责安全保卫、收发、文秘、档案、保密管理及工会、共青团、妇女、离退休人员的协调工作。
5.负责机关财产物资管理。
6.承办领导批办事项,对执行决定、决策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催办、督办。
7.完成上级领导和本部门领导交办的中心工作和临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