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科工局负责全国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的安全保密监督管理。
二、申请保密资格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单位或者其他组织;
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经营业绩良好;
A、为甲方涉密人员提供有关法规、标准的培训和咨询;
B、指导甲方成立保密组织机构,明确保密岗位职责、权限;
C、指导、协助甲方编制保密管理制度;
D、指导甲方通信、计算机及办公自动化设备的配置和保密管理;
E、协助甲方确定涉密场所,制订保密措施,指导保密设施、设备的设置和安装。
F、协助甲方建立保密工作档案;
H、对甲方在保密资格认证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给予指导、建议和帮助。
通过此审查后,就可以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并被列入《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单位备案名录》则可以从事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