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登记工厂符合纳管仅系资格认定,未取得特定工厂登记证,苗栗县工商发展处呼吁取得纳管资格厂商,尽速于3月19日前提出工厂改善计划。
依核定计划完成环境保护、水利、水土保持、消防等设施后,最迟应于119年3月19日前取得特定工厂登记,以保障工厂营运期间至129年3月19日,期间免受建筑法、区域计划法、都市计划法、国土计划法等裁罚,目的即是辅导既有未登记工厂合法,让业者可以安心经营。
截至17日受理纳管未登记工厂提送工厂改善计划申请数计479家,即纳管工厂计522家,改善计划送件率为91.8%,已申请纳管未登记工厂者,最迟于19日前提出,适逢星期日顺延至20日,提出工厂改善计划,依核定计划完成环境保护、消防、水利、水土保持等相关改善措施。
工商发展处呼吁尚未提送工厂改善计划43家业者,应在20日星期一下班前提送,由工商发展处逐一进行电话通知及协助,请业者务必把握最后工厂可以合法化的机会,以免后续将面临断水断电、拆除建筑物之处分,故请各事业厂家务必严正以对,以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