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高纯管状共轭微孔聚合物碳化高纯碳纳米管的制备方法,以135?三乙炔基苯和2?氨基?35?二溴吡啶为单体,以甲苯和三乙胺为溶剂Pd(0)和CuI为催化剂,调节单体中乙炔基和溴的比例为5:1,使其在80℃下聚合72?h制备出高纯的有机聚合物纳米管,然后以有机聚合物纳米管为前躯体将其在碳化温度下碳化得到高纯的碳纳米管。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主权项 高纯管状共轭微孔聚合物碳化高纯碳纳米管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以135?三乙炔基苯和2?氨基?35?二溴吡啶为单体,以甲苯和三乙胺为溶剂Pd(0)和CuI为催化剂,调节单体中乙炔基和溴的比例为5:1,使其在80℃下聚合72?h制备出高纯的有机聚合物纳米管,然后以有机聚合物纳米管为前躯体将其在碳化温度下碳化得到高纯的碳纳米管。

注:不保证该信息的有效性、完整性、准确性,以上信息也不具有任何效力,仅供参考。使用前请另行委托专业机构进一步查核,使用该信息的一切后果由用户自行负责。

X:单独影响权利要求的新颖性或创造性的文件;

Y:与检索报告中其他 Y类文件组合后影响权利要求的创造性的文件;

A:背景技术文件,即反映权利要求的部分技术特征或者有关的现有技术的文件;

R:任何单位或个人在申请日向专利局提交的、属于同样的发明创造的专利或专利申请文件;

P:中间文件,其公开日在申请的申请日与所要求的优先权日之间的文件,或会导致需核实该申请优先权的文件;

E:单独影响权利要求新颖性的抵触申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