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焦作市科技创新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焦政办〔2017〕103号),市科技局组织了2018年科技创新奖励资金申请和审核等工作,现将通过审核的科技创新奖励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18年5月17日―5月23日)。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可向焦作市科技局提出书面异议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注明单位全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要签署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

按照科技创新奖励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将根据年度科技经费预算情况,报请市政府批准,实施科技创新奖励。

通讯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西4楼403。

附件:1.2018年通过审核科技创新奖励事项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