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本会期已举办过“长照公听会”, 参与专家学者的意见普遍认为可以采取先税收后保险的方式, 才能建立起可长可久的长照体系。 但是新政府的长照服务确定会采税收制, 我担心税收制并不利于长照发展, 尤其目前受限于财源不足,只好采行招标制, 一年一约的契约方式, 导致长照服务单位难以永续经营, 未来该如何解决长服机构的现行困境呢? 另外,在财源不稳定的状况下, 目前只能补助居家服务和社区服务的失能者, 机构服务完全排除在长照补助之外。 我认为这些都是未来发展的困境, 应该不分蓝绿,共同去面对, 朝向建置健全的长照体制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