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15年11月13日学校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委员会审议,拟聘刘英明同志为副教授;拟聘金翼翔等6位同志为讲师;拟聘方乐莺同志为馆员;拟聘姚久扬同志为助理实验师;拟聘魏雅俐等7位同志为助教。具体名单如下:

刘英明(聘期自二○一五年十二月一日起算)

以上5位同志聘期自其试用期结束后起算。

卢玮(聘期自其转岗之日开始起算)

方乐莺(聘期自其转岗之日开始起算)

对以上公示人员如有异议,请于即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人事处师资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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