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深港在风险及创业投资领域联动发展,促进两地科技创新合作,以金融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财经事务及库务局与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前海管理局)于九月二日联合发布《关于支持前海深港风投创投联动发展的十八条措施》。

十八条措施的涵盖范围广泛,将为香港私募基金业界提供便利及优惠政策,推动发展深港风投创投联动机制。本措施自2022年9月2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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