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偿
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达到
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应届毕业生,享受最后一个学制内的全部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资助(在学期间没有申请贷款的学生只能申请学费补偿,申请贷款的学生任选其一进行代偿)。代偿资金分为三年发放,第一年按照申请材料要求提交申请并成功的学生获得33%的代偿资金,第二年完成在职在岗确认后获得第二次的33%的代偿资金,第三年完成在职在岗确认后获得最后的34%代偿资金。 1.拥护中国***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学习成绩合格; 2.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的基层单位就业,且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应届毕业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