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太原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二次会议通过一批人事任免名单。

任命马红彬为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李晓燕为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批准任命胡建民为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晖为山西省古交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免去江晨的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李南明的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任萍的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马晖的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姚健康的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董立新的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批准免去李晓燕的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蔡东海的山西省古交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记者 李飞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