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部积极推动各项净零碳排工作,为奖励公、民营企业及学校参与自发性节能减碳,办理112年节能标竿奖选拔活动,以选拔、表扬具有推广效益之节能标竿单位,即日起至5月31日止受理报名,欢迎符合参选资格之单位踊跃报名。并于选拔后透过节能标竿获奖单位观摩,分享与传承节能经验,引领全国各界投入节能、净零工作。

经济部能源局表示,本(112)年度“经济部节能标竿奖”共分为6组进行评比,评选项目将着重于企业或机构采行之节能减碳措施与具体成效,及配合国家2050净零排放目标,所推动之净零转型行动方案(如: 绿色金融、节能技术扩散、导入ESCO服务、净零绿生活等),届时将邀集产官学研能源专家成立评审小组进行审查及实地访视,评选出具卓越绩效之企业及单位。

能源局进一步说明,本活动预定于12月办理经济部节约能源表扬大会并公开颁奖,各组将分别颁发“金奖”与“银奖”,获得“金奖”及“银奖”单位之能源管理员,将各颁发5万元、3万元之奖金及奖状。此外,能源局亦提供每家“金奖”单位新台币30万元,办理节能观摩推广活动,将各产业的节能成功经验和更多的业者分享。

能源局最后强调,节能标竿奖活动之精神在于节能标竿典范技术之传承,后续将以加值、分享的精神,透过示范观摩扩散获奖单位之节能成功案例与经验,提供有兴趣厂商共同参与及投入节能推动,以期带动全国各界积极落实节能及2050净零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