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讨论过关于只靠公司提供的医疗保险是否足够的问题 ( 公司有团体保险就足够安心? )
相信很多人都会明白到只靠团体医保的风险,让我们先重温一下其不足之处。
一般而言,公司为员工购买的团体医疗保险只提供最基本保障,而且雇员亦没有能力为自己选择保险计划和保障额等,通用的医疗保险未必能满足到个人的需要,很多时候都需要额外再自付医疗费用,而且当离职或失业时,便会连最基本的保险也一并失去。因此,建议雇员应因应个人需要,在公司提供的团体保障上额外多购买一份个人保险,填补公司医保的不足之处,以应付突如其来的职场转变和医疗开支。
不过有些人仍然会想为了悭钱,同时又想减低万一出事时的庞大医疗开支风险,就会在公司医保上再额外再买一份个人的危疾保险,在有需要时也能获得一笔过赔偿。但之前也讨论过,危疾与医疗保险是两回事。公司医保加危疾的组合,始终不能弥补到单是公司医疗所带来的缺憾,保障仍然是不足够的。
在保障范围方面,危疾保险是保障受保人在患上危疾后的生活及医疗开支,一笔过的赔偿没有限制受保人如何使用该款项。反之,医疗保险主要是保障受保人因病或意外住院和手术等的医疗开支,采用实报实销的方法。因此,危疾和医疗保险,都不是彼此的替代品,不是买了其中一份就会得到完整的保障,但是两者在购买前都应先考虑其产品特性和保障范围,而且也要考虑到自己的经济承担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