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舟山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精神,从2019年1月1日起,我市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水平将再次调整,调整水平为2018年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5%。本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一是固定增资,每人每月增加40元;二是挂钩增资,月基本养老金同比增发2%,同时按缴费年限增发,多缴多得;三是适当向部分退休人员相倾斜,男年满70周岁、女年满65周岁及以上不满80周岁的每月增发30元,80周岁以上的每月增发60元。增发的基本养老金将在8月份补发到位,共惠及全市23.3万名退休人员,这是我市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连续第15年上涨基本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