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学
赵昱普,男,该生于2021年9月考入沈阳药科大学药学院药学类专业,高考成绩:556分,现为药学院2021级药学类七班学生。该生因气候环境等因素,导致水土不服,严重影响在校学习和生活,现申请转学回到生源地大连,到大连医科大学药学专业继续进行学习。目前,大连医科大学已同意接收该生转学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学生转学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处对王若彤同学的转学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定其申请符合转学条件,现将该生转学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9年4月15日至2019年4月20日,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的工作时间(上午8:00-11:40,下午2:10-5:40)拨打监督电话:2128538(招生就业处) 公示对象: 王若彤, 性别,女,身份证号:13090319******0348,生源地为沧州市,现为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18级会计专业专科在校生。该生高考成绩为359分,拟转入的我院经贸管理系会计专业,我院2018年该专业在河北省录取最低分为312分。该生因身体原因需要在家庭所在地就近接受治疗和家人照顾,申请转入我校经贸管理系2018级会计专业就读
近年来,各高校认真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工作的意见》(鄂教学[2008]18号)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严格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工作的通知》(鄂教学[2010]6号)精神,不断规范办学行为和转学工作,促进了我省高等教育科学、健康发展。当前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少数高校转学工作制度不健全、职责不明确;有的高校对转学材料审核把关不严,违反规定、违反程序签批学籍状态不正常、转学理由不充分、录取类型批次不一致的学生转学;个别高校仍将转学材料交由第三方转递。为维护高考招生政策和高等教育学籍管理政策的严肃性,现就启用新的《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申请(确认)表》及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