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越南裔男子Dinh Bowman于2012年8月31日在15th Ave. NE持枪杀害一名43岁的美国人Yancy Noll,被判一级谋杀罪罪名成立,监禁29年。
法官宣判后,Dinh Bowman当场痛哭。法官表示,Dinh Bowman在杀人后,面对受害者的家人没有半点悔疚之意,并多次在法庭上表现出趾高气扬的神态为自己辩护。
在法庭上,律师读出了Dinh Bowman母亲写给法官的信:我们儿子做出这种行为是我们的错,因为我们允许他学用枪支来自我保护。我们愿意代替儿子进监狱。
法官听了律师读的信, 对Dinh Bowman说:这不是你父母的错,你应该为你的行为负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