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建材
为贯彻落实《质检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认
为贯彻落实《质检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认监委 国家标准委关于推动绿色建材产品标准、认证、标识工作的指导意见》(国质检认联〔2017〕544号),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工作,市场监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为推进实施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制度,健全绿色建材市场体系,增加绿色建材产品供给,提升绿色建材产品质量,促进建材工业和建筑业转型升级,根据《质检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认监委 国家标准委关于推动绿色建材产品标准、认证、标识工作的指导意见》(国质检认联〔2017〕54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制定本方案。 成立绿色建材产品标准、认证、标识推进工作组(以下简称推进工作组),由市场监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司局负责同志组成,负责协调指导全国绿色建材产品标准、认证、标识工作,审议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和认证机构技术能力要求,指导绿色建材产品认证采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