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标GB/T20652-2006链条索具(吊具)共单肢、双肢、三肢和四肢四种形式。链条索具(吊具)是包括一根或数根链条和连带其上、下端配件的链条组合件。用于把起吊重物连接到起重机或其他起重机械的吊钩上。 凭据国标GB/T20652-2006要求,双肢链条索具每个肢的试验力应该是链条极限事情载荷的2倍,主环上的试验力应该是链条极限事情载荷的4倍。三肢和四肢链条索具每个肢的试验力应该是链条极限事情载荷的2倍,主环上的试验力应该是链条极限事情载荷的6倍,中间环的试验力应该是链条极限事情载荷的4倍。

夹角≤45° 45°≤夹角≤60°

1.无标记和检验证书的吊具,严禁投入使用。

2.使用前应进行日常检查,发明吊具本体或金属附件的损伤凌驾报废标准时严禁投入使用。

3.吊索之间夹角不得大于90度。

4.吊具起吊要平稳,应制止攻击载荷的使用不要使吊具处于横向受力。

5.接纳有效步伐制止吊具本体在锐角外爆发弯折和碰撞。

6.严禁拖拽或从高处向下摔毁吊具。

7.不得在凌驾-40度或100度规模外使用。

8.对贮存期凌驾12个月的吊索,必须重新检验及格方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