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征兵网于2月1日已正式开通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在校学生兵役登记管理办法)) (暂行) (云教体(2015J11号)精神请区征兵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区教育局)组织区属高中(含职高、技校)学校适龄学生完成兵役登记工作。

一、登记对象及时间。

凡年满18周岁( 12月31日前)的男性学生必须进行兵役登记年满17周岁的男性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本人自愿的也可参加兵役登记 6月30日前全面完成兵役登记工作。

二、登记程序及方法。

3、现场确认。适龄青年持打印的表格到户口所在街道武装部现场确认。街道武装部对兵役登记的适龄青年进行目测初审。

4、领取《公民兵役证》。街道武装部将区征兵办公室审核盖章的《公民兵役证》发给登记青年。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相关规定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名适龄青年都必须进行兵役登记。

(二) ((云南省在校学生兵役登记管理办法)) (暂行) (云教体(2015J 11号)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含成人高等教育)要加大兵役检验力度大学新生报到时必须检验《公民兵役证》或兵役机关出具的兵役登记相关证明。原则上未进行兵役登记或不能出具证明的省内学生一律不得为其办理入学登记手续省外学生一律在第二学年开学前回原籍补办兵役登记手续外省转入学生须提供兵役登记相关证明材料方可转入”。

(三)兵役登记是应征报名参军的必备条件有参军意愿的适龄青年在完成兵役登记后经兵役机关确认后才可参加应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