馆际互借是图书馆的一项重要服务内容,它为校内读者借阅外馆书刊提供了一条重要途径。

为加强本馆与大连市各高校图书馆间的协作,共享资源,满足读者对文献资源的需要,制定本规定:

1.读者须持本人借阅证到借阅部(406室)办理使用《馆际互借证、馆际互借本》手续。借还书时,读者须同时使用《馆际互借证、馆际互借本》。

3.馆际互借以解决教学、科研急需的图书为主,并在本馆缺藏的情况下进行,一般非教学、科研用书不予办理。

4.借阅图书时,由借出馆在馆际互借本上登记。

5.读者必须保证图书完整,按期归还。如有超期、污损、遗失等情况均按出借馆的有关规定办理,一切责任由读者承担。

6.读者要遵守所到馆的规章制度、做文明读者。

7.读者请妥善保管《馆际互借证、馆际互借本》,如若丢失,赔偿办证费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