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名(候补2名,候补期间3个月,自遴选结果名单确定之翌日起算)
■国内外大专以上学校毕业,社会工作相关科系者尤佳。
■具沟通协调、电脑使用、资料统计能力。
■无公务人员任用法第28条第1项及公务人员升迁法第12条第1项情事者。
一、办理“强化劝募业务辅导及管理品质精进计划”:
(一) 公益劝募案件申请与备查审核作业。
(二) 公益劝募业务人民陈情检举案受理。
(三) 公益劝募业务法规辅导与劝募案件申办流程电话咨询。
(四) 公益劝募业务统计与例行报表产制。
(五) 公益劝募案件年度会计师查核作业。
(六) 重大灾害捐款新闻发布、捐款统计、收据寄发及公开征信事宜。
二、协助办理灾害救助、公益劝募及公益彩券回馈金等一般综合事项。
1. 意者请自即日起至报名截止日(108年2月20日)前,至卫生福利部万维网登录履历报名资料(首页处最新消息-就业资讯,网址:[URL]),并请检齐简历表(格式请自本公告附档下载)、自传、最高学历证件影本及专业证书影本等相关资料影本(请依序装订),于报名截止日前,邮寄台北市南港区忠孝东路6段488号卫生福利部社会救助及社工司收。信封上注记“应征劝募业务临时人员职缺”,以邮戳为凭,逾期或未邮寄者,视同未报名。
2. 工作期限:自报到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
3. 本部得视应征人员之学经历专长择优通知面谈,录取者将依专长分派业务,未获遴用者,不再通知及退件。
4. 临时人员月薪新台币34000元,具社会工作师证书、专科社会工作师证书各增加2000元/月。
6. 本次公开甄选得择优增列候补人员2名,候补期间自甄选结果确定之翌日起算3个月,并依序递补原公开甄选职缺性质相近之职缺,期满如未经通知递补,则自动丧失候补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