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库,简单来说是本身可视为电子化的档案柜——储存电子档案的处所,使用者可以对档案中的资料执行新增、撷取、更新、删除等操作。

数据库指的是以一定方式储存在一起、能为多个使用者共享、具有尽可能小的冗余度、与应用程序彼此独立的资料集合。

数据库管理系统(英语:Database Management System,简称 DBMS)是为管理数据库而设计的电脑软件系统,一般具有储存、撷取、安全保障、备份等基础功能。数据库管理系统可以依据它所支援的数据库模型来作分类,例如关联式、XML;或依据所支援的电脑类型来作分类,例如服务器群集、移动电话;或依据所用查询语言来作分类,例如 SQL、XQuery;或依据效能冲量重点来作分类,例如最大规模、最高执行速度;亦或其他的分类方式。不论使用哪种分类方式,一些 DBMS 能够跨型别,例如,同时支援多种查询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