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台商投资区2023年企业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名单公示(一)
根据《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省人社厅办公室贯彻省政府常务会议精神推进“开门红”有关重点帮扶政策举措落实行动方案的通知》(泉人社文〔2021〕53号)文件规定,鼓励支持个体工商户、初创三年内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对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或有6个月以上工资发放银行记录,且申请补贴时该员工仍在申请企业就业的,各地可按该企业招用人数(法定代表人除外)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3万元。相同登记注册地址的不同初创企业、带动相同人员就业的,只能有一家企业申请一次补贴。
经审核,福建天润测绘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符合创业带动就业条件4人次,拟补贴金额4000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1月19日开始,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区民生保障局反映。
附件:泉州台商投资区2023年创业带动就业符合补贴条件人员名单(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