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普洱市委办公室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普洱市贫困退出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普室字〔2016〕53号)、《普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普洱市贫困乡退出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普扶发〔2016〕32号)精神,经乡(镇)申请、县级审核、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检查考核、市委市政府审定和公告公示等程序,批准孟连县勐马镇等6个乡(镇)脱贫退出,名单如下:
各县(区)、各退出乡(镇)要认真总结脱贫攻坚工作经验,巩固发展脱贫成果,把防止返贫的政策、脱贫长效机制和返贫监测机制一并健全,全面落实脱贫后的巩固提升计划和未脱贫人口的脱贫帮扶措施,做到责任、政策、帮扶、监管“四不摘”,确保退出的稳定和可持续性。同时,要积极协调对接,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以乡村振兴战略带动脱贫攻坚,以脱贫攻坚实效助力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