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水利局:

按照我县脱贫达标任务,根据你局《关于请求解决脱贫攻坚农村安全饮水水质检测费用的报告》(石水字〔2018〕243号)文件,经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研究同意,现下达你单位脱贫攻坚专项资金50万元,专项用于2018年贫困村贫困户农村安全饮水水质检测费用,年终列2018年政府收支功能科目“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请你单位接到文件后,根据安全饮水脱贫达标计划,及时组织加快饮水工程管网末梢水质检测实施进度,确保脱贫攻坚安全饮水目标任务顺利完成。要强化项目资金管理,不得随意扩大支出范围,不得挤占、挪用,确保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并自觉接受县纪委监委、财政、审计、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