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联勤司令部少将参谋长刘黎宗将海军舰艇匿踪涂料研发技术,辗转交给中科院研究人员运用,检察官怀疑刘泄漏给对岸,依外患罪嫌起诉。台湾高等法院审理后,认定刘黎宗犯下泄密,以及交付秘密两项罪名,判1年10月徒刑。由于刘黎宗认罪,合议庭以他犯后态度良好,一并宣告他缓刑4年。

刘黎宗退伍前,涉嫌将海军舰艇匿踪涂料检讨报告书交给属下后,再流入中科院研究人员的手中,让研究人员运用在自己的研究计划上。

高检署怀疑相关资料是重要的军方技术,属于国防上应秘密事项,认为刘黎宗涉嫌泄漏国防秘密罪,去年5月间,依照外患罪嫌,将刘黎宗以及两名军官提起公诉。

案经高等法院审结,合议庭认为,刘黎宗确实泄漏相关机密,给予中科院两名研究人员运用,但因为相关技术并非国防机密,刘黎宗行为非触犯外患罪,而是涉犯刑法上的泄漏国防以外的秘密,以及交付国防以外秘密两项罪名,判他有期徒刑1年10月。

合议庭考量刘黎宗在审理中认罪,高院宣告他缓刑4年的自新机会。至于本案中的中科院陈姓研究人员,也涉犯交付国防以外秘密罪,因认罪除获判1年10月徒刑外,也获缓刑4年宣告,另名未认罪的研究人员则未获缓刑,全案还可以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