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rsona为一拉丁名词,指的是演员的面具,表示演员在剧中所扮演的角色。Bergman就有一部同名的电影,让我对此词印象深刻。
后来,古罗马的律法把persona引申为具有法律地位的公民──这就像面具之于剧中演员,公民这身份之于人来说,也是同等重要。没有了面具,戏剧中的演员将没有了角色;没有公民身份的人,就犹如赤裸裸的野人,将被丢到文明社会之外,自生自灭。
阿伦特有一段对persona的绝妙诠释,十分精彩,现节录如下:
我发现拉丁文中对于什么是人的理解,引发进一步的隐喻用法,因而有助于我的思索。隐喻是所有概念思考的每日粮食。古罗马的面具正切合一种处境:当我们并非某个社会的公民时,那么在这社会中,在它既定的、保留给政治言论与政治行动的公共空间中,我们没有平等的地位;我们以自身之故被接受为个体,不过绝不是所谓的人类。(按:此处所指为拉丁字根homo所意含的生物性的人类,常作贬义用,指不受法律所保障的人) 我们总是出现在一个舞台般的世界,根据我们的专业所派定的角色而被认定,我们是医生或律师,是作家或出版人,是老师或学生等等。就是透过这个角色,也可以说是透过它发声,某种其他的东西显现出来了,某种全然独特而无法界定、但仍然可以毫无错误被辨识出来的东西,让我们不会因为角色的突然改变而搞不清楚……换言之,采用persona的概念思考的优点在于,世界派给我们的这面具或角色,是可以替换的,我们接受这个角色,如果希望参与世界的戏剧,甚至必须努力去取得。它们不是不可剥夺的,如同我们说的“不可剥夺的权利”;并且这些角色也不是永久固定并入我们内在的自我,所谓并入,是如同我们大多数人所相信的,意识的声音是人心恒常存乎其内的东西。
所以,实在不必为政客的投机计算过于伤心,反正都是persona嘛,都是些可替换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