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业年限
根据《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和《中央财经大学博士研
根据《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和《中央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执行培养方案的规定》(研字[2011]50号)关于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的有关条款,博士研究生在校最长修业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基本修业年限二年,全日制博士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最长修业年限为5年;在职博士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最长修业年限为6年。2017年6月部分博士生将达到最长修业年限,为督促博士生按时完成学业,请各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一.整理2017年6月达到最长修业年限博士生名单,核实其修业状态,填写《2017年6月达最长修业年限博士生信息登记表》(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