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角指导负责寻觅、甄选和雇用演员。选角指导与导演、制片讨论合适的人选,有时候直接和演员联络,有时候举办试镜(audition),只要符合试镜条件的演员都可以报名参加甄选。选角指导有庞大的演员数据库和广泛的演艺经纪公司人脉,同时还需要负责演员的劳务合约和费用谈判,一个好的选角导演能为导演带来他心目中最好的演员。

经纪人 Agent

在戏剧、电视、电影的演员、导演、编剧等创作人员,在传统上都有经纪人作为代表,来洽商合约、酬劳、利润和工作安排等,经纪人通常可抽取一定比例的佣金。在好莱坞,经纪人必须获得演艺人员工会的认可。经纪人一向是演艺人员与电影界之间的重要桥梁。自1950年代好莱坞片厂制度没落后,隶属大公司的签约艺人减少,电影公司和电影工作者双方对经纪人的仰赖更甚,经纪人的工作范畴也日益扩大,若该经纪人亦跨足影片制作,除了依惯例抽取佣金外,还可分享影片利润。

演员是电影当中的重要灵魂,负责演绎并诠释故事中的各个角色,透过肢体、语调、声音及脸部表情等变化,展现剧中角色的喜怒哀乐。电影演员通常会与经纪公司签约,以获得良好的职业规划。而发展于好莱坞的“明星制度”则是片厂将演员打造成高人气明星,以吸引观众并提升票房的方式,这个制度仍深深影响现代电影的选角。

类型选角 Typecasting

依演员的长相、气质、特征等性质,来决定适合他演出的角色。类型选角一直是商业电影的通则,在这个原则下,一个演员一旦在大银幕上演活某种角色,他就会把这种角色一直演下去,大明星和性格演员就是靠类型选角制度来维持演艺生涯的,类型选角在美国好莱坞就有明显的例子。如克林伊斯威特经常饰演性格有缺陷的硬汉英雄-不论是警探或牛仔,而台湾电影也常见这样的例子,如黑道大哥高捷,或总是扮演传统妈妈的林美秀。

代替主角演出的人,可分为两种,一种是特技替身(stunt-double),演出难度高的动作或危险动作,一种是摄影替身(photo-double),代替主角演出一些过场镜头,或是不愿完成的裸体镜头,以减少主角工作量和电影制作的繁复。替身与其所代替的明星在形貌和肤色上必须相像,另在拍摄现场还会有"文替"(又称定位替身Stand-in),通常是找体型相近的工作人员,代替明星作镜位/灯位与测光的替身。基于“代替”的职业性,替身通常不会露脸。

特技演员 Stuntman

被雇用来替代电影演员表演需要特别体能、体力的技术动作或危险动作的人。通常特技演员只拍几个特定的镜头,如:从马背上摔下、从楼梯上跌下等等。他们的身高、体型多半与其所代演的演员相似,由于特技演员的演出多半是具有危险性的动作,所以意外事故的机会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