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每年有四万人因癌症死亡,其中一万人选择安宁照顾走完最后一程,另外三万人在人生的最后还得承受插管、电击,只为延续一口气。

卫生署长杨志良日前表示,癌末插管、电击是“浪费生命,也浪费医疗资源”,引起社会广泛讨论!台湾一年有三、四万人在加护病房往生,一个自然病程五天会死亡的病人,可因此延长到45天,甚至更久。除了吊挂在身上、鼻孔、口腔、喉头的各种医疗器材、针剂和点滴,一旁还有呼吸器二十四小时不停打着泵送氧气,七十多万病患长期靠着这些维持生命,每年花掉一百多亿,其中有八成已无意识。

立院初审通过《安宁缓和医疗条例》修正草案,明确订定病患如果经过诊断确定为“末期病人”,且所有家属一致同意,医师就能在法律保障下,可以停止进行心肺复苏术并移除呼吸器。

但是何谓生命末期?谁有权力决定别人生死?谁愿意做拔管的那只手?面对生死关头,如何无憾的让生命有个圆满的句点?好死真的不如赖活着?请锁定周六晚间七点公视13频道NGO观点关心每个人都将遭遇的最后尊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