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废单位以及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和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需要做到建立危废管理制度、危废管理图表、岗位责任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制度内容和负责人信息。

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内容包括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措施,及时报所在环保县局备案。如有内容有重大改变,应及时申报。

按照统一制式如实地向所在环保县局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并可以提供材料证明申报真实合理。

(4)可利用的与不可利用的;

(5)有热值的与没有热值的;

此7类条件下的危险废物必须分开贮存。

转危险废物前,向所在县生态环境分局报批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待批准后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线如实填写转移联单中产生单位栏目,待审核通过,纸质版盖章留存。

转移的危险废物,全部提供或委托给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活动,并与经营单位签订的委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合同。

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向所在地县生态环境分局备案,按照预案要求,撰写应急演练计划,组织应急演练,演练过程使用拍照或视频方式留存。

1. 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和三同时验收。

2. 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防渗、硬化要求,做好分类密闭贮存,并设置贮存台账如实记录贮存情况。

1. 利用和处置设施分别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完成三同时验收;并设置利用台账记录危废利用情况。

2. 按照监测方案定期开展环境监测,保存检测报告,污染控制符合排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