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总邀请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孙玉菡担任会董会讲座嘉宾。
孙玉菡局长介绍取消强制性公积金制度下的“对冲”安排。
香港中华总商会(中总)日前(5日)邀请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孙玉菡担任会董会讲座嘉宾,介绍取消强制性公积金制度下的“对冲”安排。中总袁武会长,杨华勇、胡晓明、谢涌海、张学修副会长,何世柱、胡经昌、林广兆、林铭森荣誉会长,以及一众常董、会董出席讲座。
孙玉菡局长表示,取消强积金“对冲”的相关法例于2025年的一个指定日期(转制日)正式实施,当局将有序推行有关政策,让雇主有充足时间适应。孙局长强调,遣散费和长期服务金(长服金)的计算比率,以及最高款额维持不变,雇主的强积金自愿性供款累算权益和按服务年资支付的酬金,仍可继续用于“对冲”遣散费或长服金。此外,取消“对冲”设有“豁免”安排,雇主的强积金供款累算权益可继续“对冲”雇员转制日前雇佣期的遣散费/长服金,并以雇员转制日前最后一个月的月薪计算。雇员转制日或之后雇佣期的遣散费/长服金则不可对冲,并以雇员终止雇佣前最后一个月的月薪计算。
孙局长认为,取消“对冲”前解雇服务年资长的雇员而另聘新雇员的做法不智,这做法所衍生的遣散费/长服金总支出会比保留现职雇员为多,因雇主仍可继续用其强积金供款累算权益“对冲”雇员转制日前雇佣期的遣散费/长服金;如雇员的遣散费/长服金总额超过39万元上限,超出上限的款额会从转制后不可“对冲”的部分扣减。
为协助雇主适应政策转变,政府会设立总额达332亿元的资助计划,向雇主提供25年补贴。资助的计算方式是让雇主在过渡初期可获较多支援,资助比率会在 25 年资助期内递减。雇主每年遣散费/长服金转制后部分的支出总额在50万元之内的个案,取消“对冲”后首九年均设有“封顶”安排(即雇主负担的上限),首3年雇主最多承担每名员工3千元的遣散费/长服金,其余由政府支付;第10年雇主须支付8成。若支出总额超出50万上限,雇主在取消对冲后首12年亦可获得资助。
讲座由杨华勇副会长主持,于线上及线下同步进行,一众中总成员就取消“对冲”对经营成本、人力资源可能带来的影响,以至本港劳动力市场、人才培育等范畴与局长广泛交流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