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岁已婚的小萍(化名)从98年12月到今年2月,和外遇对象A姓男子多次到汽车旅馆发生性行为,小萍的丈夫因为察觉可疑,于是偷看小萍的日记本,竟意外发现小萍外遇的事实,在丈夫的质问下,小萍只好坦承**,丈夫得知之后便对小萍和A男提出妨害家庭罪的告诉,但事后因为心软而对小萍撤告,地院依妨害家庭罪判处A男四个月的有期徒刑,并可以易科罚金12万元和可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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