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公务员考试网讯:按照《2016年西安市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公开招聘268名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由区县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考察和公示环节的相关工作。现就相关环节的具体工作公告如下:

2016年西安市灞桥区、阎良区、高陵区、户县振兴计划公开招聘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1、灞桥区:2016年10月21日(星期五)早7:10在灞桥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灞桥区纺织城新医路87号)集合。

2、阎良区:2016年10月21日(星期五)早7:30前在阎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口(阎良区前进西路95号)集合。

3、高陵区:2016年10月21日(星期五)早8:00在高陵区委党校(高陵区南新街中段)集合。

4、户县:2016年10月21日(星期五)早7:30前在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院内(户县政法路48号)集合。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一张一寸彩色证件照,前一天晚上10:00至体检当天请保持空腹。无故不按规定参加体检者,视为本人自动放弃。

考察主要内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有无违法违纪行为。对应聘人员的个人档案和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核。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拟聘人员由各区县人社局在各区县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的网站分别为:

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并关注各区县相关网站。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考生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