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由中心办公室组织,中心纪检监察人员全程监督,参加面试者必须出具本人身份证。
1、面试时间:2019年7月12日下午3:00。
2、面试地点:赣州市章江北大道大道6号赣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513室。
3、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人员得分。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1名体检对象,如入围面试人数只有1人,则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如因考生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体检在本中心完成,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经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中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间,对结果有异议的,由中心纪检监察人员调查核实。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中心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为3年,试用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